1)第282章 叶瑾就是一个嫉恶如仇的混世魔王_大明:我在明朝当县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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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标一拍大腿道,“再不匆忙朱守谦的脑袋就没有了,赶紧走,赶在他知道此事之前感到上元县,替朱守谦求求情,让叶瑾饶他一命,如若不然,悔之晚矣。”

  但是朱棣不屑一顾道,“这种人杀了就杀了,以免留在世上祸害人间。”

  “唉,再是一个祸害,那也是我老朱家的人呐,别废话了,赶紧随我一道去上元县吧。”

  朱标说完,抓着朱棣的手匆匆出了勤政殿。

  县衙后院。。

  马皇后依然在房檐下用叶瑾改良的纺纱机纺着纱呢。

  她虽然贵为国母,但是从小生活环境就十分恶劣。

  所以哪怕现在锦衣玉食一二十年了,但是依然改不了吃苦的‘毛病’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她在上元县的时候,身子骨会比在皇宫之中更好的原因。

  一方面确实是叶瑾懂得一些现代医学的调理,知道她是高血压,所以在饮食方面更加注重调理。

 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在上元县过得更舒心,每天都能见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亲儿子,而且每天都还有自己的事情可以做。

  不比在皇宫里强吗

  厨房里。

  赵今夏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。

  虽然她没有见过马皇后,不过马皇后可是从婵婵和朱雄英的嘴里听说过赵今夏的。

  所以赵今夏也才得以畅通无阻的回到了县衙后院。

  “出身到底差了些,但是模样俊俏,而且也是一个能干的女子,所以要是瑾儿喜欢,当一个侧妃应该没有问题。”马皇后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赵今夏,心里琢磨道。

  现在叶瑾已经满了20岁了,是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了。

  婵婵和叶瑾自有一起长大,青梅竹马。

  但是因为是他的婢女的缘故,所以不能做正妻,只能当一个侧妃。

  百灵那丫头似乎对叶瑾也有些意思,又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干女儿,当正妻绰绰有余。

  而且百灵性子温和,应该不是一个善妒之人。

  马皇后心里一边盘算,一边将今日纺的纱线收集起来。

  就在这个时候,院门口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。

  是自己的大胖孙子回来了。

  不等她起身开口,院门就被人推开。

  然后就看到朱雄英虎头虎脑的冲了进来,朝着马皇后大声嚷嚷道,“奶奶,今日你没有去可惜了,我先生今日又大杀四方了,还把国子监祭酒骂的直接吐血了呢!

  听到小胖子的话,马皇后顿时眉头一皱。

  看向已经进了院门的叶瑾,责怪道,“娘亲不是让你要沉住气嘛,为何又去‘大闹天空’了。”

  不等叶瑾解释,小胖子已经叽叽喳喳的说道,“不怪我家先生,是那些酸儒玩不起,他们竟然使诈。”

  “大人,婵婵,小胖子,你们回来了!?”赵今夏在厨房里听到动静,也赶紧出来。

  小胖子和婵婵见到赵今夏,脸上也都露出了高兴的神色,赶紧问道,“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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