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富起来。
睡了一觉,清晨起床,神清气爽。
李奇下车。
贴身男仆端着水盆来让他洗漱。
扈从则准备好了食物。
因为要赶路,早餐不可能吃汤水,所以还是干粮。
赶路的过程很单调。
7天时间,每天大概能走40公里远,地平坦,吃饱喝足,人数少没有辎重,如果真正打仗的大部队,带着各种军备物资,估计速度会降到30公里左右。
急行军的话,速度能翻一倍,人的潜能是无限的,李奇并不急着赶路,他很希望再遇到几个附带金矿或者银矿的地穴,只不过让他失望了。
士兵们没什么不满情绪,只不过都念叨着希望来两个土匪强盗,活动活动身体,实在是闲的蛋疼。
李奇对这番话只能一笑。
自己的这支队伍可是实打实的精兵,盔甲擦的铮亮,还有贵族旗帜,就算一两百的队伍也不敢过来触霉头。
土匪强盗都是吃不起饭的人,让他们拿着锄头来对付精兵,和送死有什么两样。
看见自己的队伍,他们早就跑路了。
赶路第9天,队伍也来到了水涧领地。
沿途农田荒废,看不见几个打理的人。
对比起豪猪领的粮食,这里看起来很糟糕。
“浪费了这么富饶的土地”李奇暗道可惜。
战争会让人变疯狂,尤其平民们不好好种地,跟着不知第十几个蹦出来的私生子混,能混出头就怪了。
负责在前方侦查的是李奇两个扈从,他们相互照顾,避免一人被困,另一人可以及时回来求援。
小乔尔骑着马回来,焦急的说道:“大人,前面有人拦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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